球隊陣容限定十五人,NBA規定每隊參與八十二場常規賽時可列陣十五名選手,每場比賽最多能派十二名上場,另有三名球員處于非激活狀態,即處于傷病休養名單。這名單上的成員未必全部受傷,也可能包含替補隊員,當輪換陣容中十二人里有人受傷時,需將傷者移入傷病名單,再從名單里激活一名球員補充到輪換陣容。
進入季后賽階段,每支球隊僅能注冊12名選手,其余3人則無法參賽,不過倘若其隊伍最終奪冠,這3位落選者同樣有機會贏得總冠軍榮譽,例如中國及亞洲首位獲得NBA總冠軍戒指的巴特爾。
一個NBA隊伍里,主力陣容有五名球員,替補席上有七名隊員,還有三名因傷缺陣的選手。不過除了主力必須湊齊五個人,其余的人數并沒有硬性要求。比賽規則規定最少需要八名選手參賽,而傷停名單的人數不受限制,因此主力五人,替補三人,傷停名單從零到七人都是符合規定的。
國際賽事的參與人數總體上保持穩定,不同之處在于,國際比賽屬于分段進行的賽事,對選手數量的限制較為寬松,而NBA則是一項持續進行的聯賽,選手存在意外不能出戰的狀況,因此規定隊伍擁有15名成員,以確保在任何時候都能保證充足的人力參與競賽。
常規賽啟動之后,每支隊伍最多只能擁有十五名擁有合同在身的選手,若超出這一數量上限,當隊伍中已有十五名選手時,便不能再引進新球員,無論對方提供的是無保障合同還是十天短期合同,均不受影響,除非通過交易或裁員方式使球隊總人數降至十五人以下,又或者球隊出現大量選手申請傷病,從而獲得聯盟的“傷病特例”,方可再簽一名選手,但并非必須填滿十五人的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