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籃的狀況每況愈下,令人擔憂。公眾最常談論的,是希望改進籃球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然而,呼吁改進體制和機制已經過了十幾年,至今仍未見實質性的進展。決策層往往在最為棘手的問題上設置目標,這既反映出眾人敏銳的洞察力,也可能成為決策者無所作為的托詞,畢竟難題太多,難以著手解決。
在暫時不改變體制機制的大前提下,是否就無法作為呢?否。
新賽季,籃球協會調整了CBA的競賽規范,明確每節比賽只能有一名外援上場,目的是為了讓本土球員在重要階段獲得更多參與機會,從而提升能力。這種調整的思路是正確的,但力度不夠。若想真正增強國內球員的綜合實力,就必須為他們創造更多實戰條件,特別是要在比賽的決定性時刻增加他們的出場時長。這些必要的出場時間,需要通過三個層面的變革來實現。
比賽場次: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比賽場次的增加,涉及賽制的調整。
本賽季參賽隊伍提升為二十支,往屆常規賽需進行三十四輪角逐,每隊需參與三十四場較量。相比之下,NBA常規賽的賽程則多達八十二場。誠然,即便是來自海外的運動員,面對如此高強度的比賽也極易出現身體損耗,近些年不乏人士提議應適當削減比賽數量。但國內聯賽往昔的34場常規賽,較之今年的38場,實屬偏少,早些年李元偉掌管籃協期間,曾安排過54場常規賽,依我看,這對我國球員而言,算是較為適宜的安排。
根據比賽安排,可以借鑒過去的模式,即劃分成南方和北方兩個區域,同區域的隊伍進行主客場雙循環,那么每支隊伍需要參加36場對決,而不同區域的隊伍則進行主客場單循環,這樣每支隊伍只需進行20場較量,整個常規賽階段24直播網,每支球隊總共要完成56場賽事。
現階段38場賽事,由于比賽數量不多,每支隊伍僅需安排兩名外援以及五到六名本土球員參與關鍵輪換即可完成整個賽季的比拼,但若是進行56場常規賽,則除了保留雙外援,還必須配備七到八名本土球員作為主要輪換力量,否則球員受傷的風險會顯著增加
這種優勢在于,球員的練習時長得以延長,參與實戰訓練的運動員數量隨之提升,比賽的激烈性和不確定性更加突出,同時為投資方的回報帶來了增長。
由于參賽區域不同導致比賽對手和場次存在差異,因此需要實施區域排名,這種做法對于強隊聚集的特定區域來說,顯得不太合理。
各分區前8名進入季后賽,又可以增加比賽的輪次。
CBA缺少NBA那樣的工資帽、選秀以及轉會機制來均衡各隊水平,很容易導致強隊集中在某個區域,因此無法像NBA那樣通過分區比賽產生東西部冠軍,再由東西部冠軍爭奪最終總冠軍的方式來進行季后賽。應該采用分區安排的方式:上半部分是(北方一號對陣南方八號,南方四號對陣北方五號)、(南方二號對陣北方七號,北方三號對陣南方六號),下半部分是(南方一號對陣北方八號,北方四號對陣南方五號)、(北方二號對陣南方七號,南方三號對陣北方六號)。倘若實力強勁的隊伍都聚集在北方,那么最終進入四強的很可能全是北方隊伍,假如優秀隊伍都分布在南方,那么最終闖入四強的也極有可能全是南方隊伍。這樣一來,分區安排對參賽隊伍更為均衡合理,并且季后賽階段輪次提升到四個,比賽場次也相應增多,這也為球員們提供了更多在重要對決中磨練技藝的場合。
外援政策:強隊弱隊區別對待
外籍球員在第四回合中共出場六名,其中單場派遣外援的機制調整是正確的。不過我贊同姚明的主張,應當廢除亞洲外援的規則。
亞洲外援的引進方式,不僅壓縮了本土球員的生存空間,而且耗費巨資卻可能帶來隱患。由于無法通過外援來掌握他們國家的技戰術特點,反而讓他們全面熟悉了我國球員及各隊的攻防策略和實際表現。

當前體系之內,為力求隊伍彼此差距縮小,可對引進外援的規則加以修正。
在20支參賽隊伍里,晉級季后賽的16支球隊,也就是南北各8支隊伍,在第四節的比賽中共有外援出場六次,并且每次都是一名外援單獨上場。
最后四支隊伍的外籍球員在每一節都有兩人上場,也就是說每一節都有兩個外援參與比賽。從外籍球員占用位置的角度來看,與現在每節有三名外援的情況相比,這種調整會減少位置的占用。按照每節五個位置,總共四個節次共二十個位置來計算,調整之前,外籍球員總共占據了十個位置,其中亞洲外援可以連續上四個節次,占據四個位置,另外兩名外援則占據了六個位置,調整之后,外籍球員總共占據了八個位置。此外,現階段排名靠后的六支球隊和兩支新隊伍都采用三名外援的安排,經過調整之后,只有四支隊伍保留每節八名外援的規則。
這種方式還有一個優勢,下游四隊第四節能夠安排兩名外援上場,與上游十六隊交鋒,本土球員必須與外援進行位置對應的攻防,經過五十六輪的較量,眾多國內球員都有機會與外援進行實戰對抗(目前常見的狀況是外援之間進行位置交換的較量)。
人員流動:租借制度可望多贏
當前機制中,球員流動極為困難,而選秀規則缺乏實質作用。怎樣盡可能促進人才流通,讓有天賦的年輕球員獲得比賽機會,使實力較弱的隊伍能夠租用水平較高的選手?
在上述外援政策優化以協調隊伍水平之外,亦可改進選秀機制,使其參照類似選拔流程,選定之后以租用方式加入。
賽季結束,各隊需向管理機構匯報上季球員薪資狀況,同時推薦七名非外借選手,包括核心與替補,以維持陣容穩定,上季未登記的球員則轉為可供外借人選。
二十支隊伍所有能夠外借的球員名單整理完畢,依照姓氏筆畫排列,并采用某種排序方法。依次挑選可外借的選手,其順序為上賽季最終名次第十六名、第十五名、第十四名、第十三名、第十二名、第十一名、第十名、第九名、第二十名、第十九名、第十八名、第十七名、第八名、第七名、第六名、第五名、第四名、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當然,選擇時要全面考量球員的實力、賽場表現以及上個賽季的收入狀況。
這種安排有何理由,由于靠后的四隊,也就是第十七至二十名,已經能在外援政策上享受四次八人次的好處,而第十三至十六名的實力,其實跟他們差別不大,因此在挑選本土球員時需要適當考慮,讓這些隊伍優先選擇。
每支隊伍最多能挑選兩個外援,并且每隊最多只能外借兩名球員。此外,需要專業人士制定租借期間的管理方案,包括如何監督球員表現、如何處理薪酬問題,以及如何向原俱樂部提供回報,目的是讓所有參與方都有動力。對于球員來說,如果在本隊難以獲得足夠比賽機會,到新球隊后能獲得更有保障的出場時間和空間,從而得到提升。實力強勁的隊伍,其球員自身能夠獲得成長,同時節省下一整年的薪資開支,并且還能收取租借方的費用,此外還能騰出名額,讓更多青年隊中的出色選手有機會體驗頂級聯賽的競爭環境;而實力相對較弱的隊伍,則可以通過引進那些在強隊中只能獲得短暫上場機會的球員,來增強本隊的整體實力。
此舉有助于逐步實現各隊球員薪資信息的公開化與透明化,為日后聯盟借鑒NBA的工資帽制度、避免惡性競爭奠定基礎,同時,若要實施球員租借,就必須公開其收入情況,一旦收入信息公開,稅務部門便會加強監管,相信各俱樂部也會因忌憚而不敢虛報,以免自食惡果。
這樣,高尚、大威二飛、王璞、趙繼偉、邵英倫這些人,以及未來的胡金秋們,應該不會缺少打球的機會。
特約撰稿/魯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