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比賽的進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裁判的判罰,他們的決定有時會改變比賽的結果。球員或教練組對裁判不滿時,可能會表現出不尊重裁判或技術臺的行為。這些行為被稱作“技術犯規”。

比賽過程中,球員或教練組若有不尊重裁判或技術臺的表現,或者球員對對手采取不規范動作,會被認定是技術犯規行為,輕微者予以口頭警示,嚴重者則直接判罰技術犯規。

技術犯規一旦被判罰,對手將得到一次罰球外加一次投籃機會,若累計兩次技術犯規,該球員會被罰下場。需要指出的是,技術犯規并不會計入個人犯規記錄之中。
最常出現技術犯規的情況:
裁判判定球員犯規并執行決定時,若運動員或其指導團隊對判決持有異議,進而表現出不文明或不敬裁判的態度,將面臨技術犯規的處罰。

球員如果在場上發表任何會激怒或者挑動觀眾的言論,或者做出任何會冒犯觀眾的行為,都將被處以技術犯規處罰。
場上參與者,無論攻防身份,若故意戲耍對手,或表現出對對手的不敬,同樣會受到技術犯規的處罰。
進攻隊員完成上籃動作后,假如球權人繼續在籃筐上擺動身體,將會被認定實施技術性違規行為。
場下的教練團隊,倘若對裁判,抑或技術官員,又或記錄裁判,展現出不遜的態度,同樣會受到技術犯規的判罰。
各聯盟的規范不盡相同,懲處措施也各有差異。NBA依據自身規則實施懲戒,CBA則按照其體系執行處分。判罰技術犯規有助于平息球員或教練的激動情緒球迷網,同時調控賽事的進展和賽場氣氛,防止事態惡化加劇。

NBA中一旦球員或教練的技術犯規累計達到兩次,就會被罰離賽場回到休息室。像貝弗利、格林、華萊士、考辛斯這些球員,他們在比賽中獲得的技術犯規記錄都相當可觀。